关于鸡西市供水价格的调查与分析
鸡西市自来水公司 丁仕儒
1、概述
建立合理的水价及其体制是发挥经济杠杆调节供水、解决水资源缺乏问题的核心。水价偏低既不利于节水和水资源的保护,又不能满足水企业生产供应成本的补偿,不利于供水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合理水价虽然提高了对水的有效利用率,但水价提高还受到居民承受能力的制约。因此,居民对水价的承受能力己经成为确定和实施调整水价方案的关键因素之一。
本次调查时间为2001年7月-10月,旨在探讨用户对水价的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及水价能否在节水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为供水价格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的问题主要包括月用水量、用户生活水平、支付意愿、支付能力、节水意向、设施改造接受程度、对水价的认识、供水服务质量评价等方面,共发放问卷200份,按供水管网分布划分为四个区域,每个区域各50份。在用户底卡上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调查样本,登门发放填写,所发放问卷200份中无效问卷22份,最终有效问卷178份,占发放比例的89%。被调查用户均为普通单元式楼房住宅。
3、调查结果与讨论
3.1 水费支出占家庭收入的比例
表一反映了调查对象家庭月收入与家庭月均用水量的情况。从表中可以看出,当居民的家庭月收入高于500元时,其家庭月均水费支出占家庭月均收入的比例在0.21%-0.64%之间。当居民家庭月均收入为500元以下时,该比例增至1.36%,但该收入家庭的比例仅为7.3%。以上数据还说明,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的用水量有明显增大趋势(见图1)。可以预见,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用水需求还会有所增长。
表1:被调查居民家庭月均收入与月均用水量
然而,随着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水费支出在收入中所占比例却在不断下降(见图2)。该比例的不断下降,可能会造成居民的节水意识反而淡薄,从心理层面来说,对节水不利。
从本次调查情况看,按每档收入用户有效问卷占全部问卷的比例作为权重,则家庭月均用水量为4.15m3/月,折合人均月用水量1.8m3/月。
从表1亦可分析得出,本次调查用户中,家庭月均收入的加权平均值为1106元/月,月均水费支出的加权平均值为5.09元/月,月均水费支出平均值占月均收入平均值的比例为0.59%。低于家庭月均收入平均值的低收入家庭占到47.25%,低收入家庭和高收入家庭的平均水费支出分别为4.53元/月和5.61元/月。为使水费改革顺利进行,应考虑到低收入人群的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如实行分步水价等减少其负担。
3.2 对水价的支付意愿
被调查人群中认为水价太高的占8.4%,认为水价较高的占20%,认为水价适当的占70.1%,认为水价较低的占1%,认为水价太低的占0.5%。而对于水价上涨的态度,持支持态度的占11.76%,持反对态度的占74.28%,持无所谓态度的占13.96%。
然而在事实上鸡西市的供水价格仍然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且低于城市供水成本。如2004年供水的单位平均成本为2.64元/m3,按6%的净资产利润率计算,2004年供水平均售水价格应为2.71元/m3,而实际平均售价仅为2.37元/m3,且鸡西1994年至2004年售水成本的年均增长率为10%,居民生活用水的年均增长率为10%,并巳占到总供用水量的40%。
广大市民不了解水价的构成,不理解水价调整的原因和意义,虽然形式上知道水资源的宝贵,但潜意识中仍然认为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不了解造成误解,误解造成反对态度,反对态度促使维持偏低的水价现状,水价偏低又造成水的大量浪费、供水企业的亏损和国家的损失,这样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之中。
3.3 水的定价问题
本次也就用户对水价的定价问题进行了调查,有74.91%的人认为水价的制定首先要考虑用户的承受能力,有13.95%的人认为首先应考虑供水企业的运营成本,有11.0%的人认为首先应考虑物价整体上涨的控制。
认为不应盈利、政府定价,并对供水企业补贴的占44.0%;认为供水企业应有微利的占16.20%;认为不应盈利、只能收支平衡的占34.6%;认为供水市场化、放开水价的占5.2%。
对于我国有的地区己经进行的超量加价收费制度,市民的支持率较高,表示支持的有63.7%。
事实上,合理水价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四个原则:公平性和平等性原则;水资源高效配置原则;成本回收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水是人类生产和生活必需的要素,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人人都有使用水的权力。因此,水价的制定标准必须使所有人,无论是低收入者,还是高收入者,都有能力承担支付的范围之内。公平性和平等性原则就是要求在水价制定中考虑用户的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具体办法上可实施两部制水价或基本生活水价。水资源价值是包含体现水资源稀缺性、所有权和为保证水资源循环再生而投入劳动的价值,现行水价偏低主要是由于未包含此价值。合理的水价就能保证水资源开发利用部门收回开发利用水资源过程中投入的全部成本,同时还应获得一定的利润,这样才能保证水工程各企业和部门的正常运转和扩大再生产。尽管水资源是可再生的,可以循环往复,不断利用,但水资源所赋予的环境和以水为基础的环境是不一定可以再生的,必须加以保护。因此,可持续发展的水价中还应包括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外部成本,主要包括水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恢复水环境的费用①。
根据本次调查统计,承受能力是市民对水价定价首先考虑原则,还有相当多的用户依赖政府定价和补贴,相反认为自来水可以市场化的用户极少,这说明广大市民仍然认为用水是一种福利,而事实上水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在制定水价时,政府、供水企业和用户应该彼此了解,政府既要考虑供水企业成本,又要体谅用户的承受能力,用户也要顾全大局,理解企业的实际困难,体谅政府的可持续宏观调控措施。
3.4水价预测与承受能力分析
通过对有效问卷的统计和分析,现阶段水价明显偏低,不足以引起用户对水资源问题的重视。假设将水价提高到现有平均水价2.37元/m3,而家庭月均用水量和月均收入均不变,仍按本次调查的家庭月均用水量4.15m3/月和家庭月均收入平均值1,106元计算,则月水费支出占家庭月均支出的比例为0.84%。表2反映了水价为2.37元/m3时不同收入家庭的水费支出情况。全部用户中,只有近一半的用户月均水费支出超过了家庭收入的1%,低收入家庭(C≤500元)虽然月均水费支出占家庭收入的2.48%,但在全部用户群中仅占7.3%。按照国际惯例,水费占居民收入的比例低于3%时较为合理②,由此认为当居民水价在2.73元/m3时居民是可以接受的。
表2:水价为2.37元/m3时月均家庭支出情况
3.5 供水服务与管理
对供水企业在服务工作过程中用户不满意方面,被调查用户认为水质不好的占59.21%,认为供水不及时、供水时时间短的占65%,认为维修不到位的占16.20%,认为服务态度不好的占3.35%,认为用水计量不准确的占15.08%。鸡西市自来水公司自1996年在全省首推社会服务承诺制度以来,在软件服务上实现突破,领导放心、用户满意。但是,由于鸡西市供水设施陈旧老化严重,历史包袱沉重,加之企业经营举步维坚,没有能力对供水设施投入改造,用户的水质不好、供水时间短等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对此问题市政府也非常重视,两年来同自来水公司共同投资进行净水厂改造、全市水表改造等工程,目前鸡西市供水水质已达到国家标准,争取近期内在鸡冠区部分地区实现全天供水。
对特殊行业如洗车、浴池用水,认为严格限制、超量加价收费的占78.77%,认为不限制、按量收费的占12.85%,认为无所谓的占8.36%。这充分说明,广大用户对以水为赢利手段的特殊性行业在无序无度用水上,心理层面是反对的。事实上,鸡西市居民区内的很多浴池也确实与居民用水争嘴现象相当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用水,特别是高层用户,所以通过户表改造使供水管网在供水用途上实现分离、通过两部制水价限制特殊行业用水已成必要。
在收费形式上,被调查用户按表计量收费占69.3%,包费占30.7%,而在用水量上,按表计量收费月均用水量为3.38m3/月,实行包费制的月均用水量为4.5m3/月,这也说明在家庭用水量基本一定的前提下,按表收费居民是注意节水的。按照国家规定,供水企业必须按表计量收费③,被调查用户中仅有2/3用户实现了按表计量收费,这无怪乎有80.44%的用户认为按表收费合理、有15.08%的用户认为用户计量不准确,从用户对户表改造(一户一表)达84.91%的支持率上更能看出用户对按表计量收费的迫切要求。
4、对策与建议
4.1 从经济杠杆的角度看,目前鸡西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明显偏低,不能充分利用水价作为用水管理的有效手段,在某种程度上不利于缓解水资源短缺的矛盾和达到节水的目的。应积极深化水费管理体制改革,逐步理顺和确立合理的水价格体系。适当提高水价,改变人们对水的低价值观念和水是福利性商品概念的认识。
4.2 确定水价时,应注意用户的承受能力,特别是对低收入家庭的影响。同时还可以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水和科学用水。为了不使水费支出成为低收入居民太大的负担,并对耗水大户的特殊行业用水上的限制,可以建立超计划超定额用水量累进加价等多层次节水型供水价格体系,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对用水需求的调节作用,提高用水效率。
4.3 水价形成机制改革与供水单位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推进企业化管理和产业化经营,确保水企业微利,保证供水企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时为区域经济发展起到保驾护行的作用。
4.3 合理水价可以促进科学供水,反过来,科学供水也会促进供水企业对高耗能、低效率的设备和漏损严重的管网及时更新改造,减少消耗、降低成本,提高行业竞争力,从而提高供水企业的服务水平,形成一个水价合理和科学供水的良性循环。
4.4 从调查的很多问题上反映出居民对水价的重视程度不够。居民的不重视固然与水价长期偏低有关,但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对水价的宣传不够,政府和各级媒体应继续加强宣传力度,让全民了解水,了解水价的构成、水价调整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宣传节水的好办法,增强用户对价格调整的承受能力。
主要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 2004年4月19日.
2.《供水企业国际化标准管理实用全书》.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3.《水利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2004年1月1日.
作者简介:丁仕儒,经济师,工程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获硕士学位。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中心大街6号鸡西市自来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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